信而完美/徐儀芬傳道師

經文:羅馬書3:21-30

在群體中,我們常常享受完美主義的成果,也可能受盡完美主義的苦頭,完美主義可能是追求卓越和自我要求,或者在成長過程中,被挑剔否定,以至於我們要求自己完美,你有完美主義嗎?

羅馬書在神學和教義上的份量非常的重,莫蘭頓、加爾文皆認為羅馬書是基督教教義的寶庫,奧古斯丁與馬丁路德信仰的大突破,也跟羅馬書有關,由此可見羅馬書的重要性。今天所讀的經文就是在講基督教很重要的神學教義:因信稱義,這是保羅書信中所帶出來的神學名詞,也是很重要的信仰基石。

一、為甚麼需要因信稱義?因為罪。

罪的定義就是該做的沒有做到,不該犯的去犯就是罪。社會的法律也有這樣的精神,例如遺棄罪,就是追究應盡未盡的義務,律法使人之罪,犯罪就有罪責、罪債。羅馬書3:10-18 他指出基督徒與未信的人一樣,沒有一個義人,沒有尋求神的,保羅在3:23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馬書3:20指明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保羅也說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來由不得我,我願意的善我不做,我不願意行的我倒去做。說明人有罪性,與荀子說人性本惡一樣,承認人性中也無法除去的惡,不管是罪大惡極或小奸小惡都是惡。

奧古斯丁對中世紀教會的影響無人能出其右;直至今天,他的著作也對基督教神學帶來很大的影響。他並非一出生就接受洗禮成為天主教徒,從小就展現過人的才智,少年時的奧古斯丁才華洋溢,放蕩不羈。他的母親為他信主悔改付上多年的禱告的代價,30歲他離開他所信奉的摩尼教,因為相較之下,他認為天主教的教義更優,遂開始在理智與哲學上尋求真理,31歲是他認為他一生最負盛名的時期,也是他信仰與生命中重要的轉折點。也在此時,他經歷聖靈的工作,那天他感受到聖靈催逼他回頭,他形容看見自己的本相滿目瘡痍而羞愧逃到花園,他感受到自己的驕傲抗拒,他的心裡有兩個意念發生劇烈的爭鬥,他的哭喊著說:「要等到何時呢?何不就在此刻,結束我污穢的過去?」就在他因此痛苦不勘淚流滿面時,他被呼喚翻開聖經,就是羅馬書13:13:「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是一段標明罪的經文,是對奧古斯丁說,今天也是對我們說。那時奧古斯丁說:「不想要讀下去,我也不需再讀下去,我感受到一道恬靜的光射到心中,潰散了陰霾籠罩的詭譎。」他能知罪、認罪,因此他呼求神,聖靈的工作使他經歷赦罪的平安,他決定獻身服事主。

二、什麼是義與稱義?

聖經中的義包涵許多意思,有公義、正直,義人也有神的百姓的意思,因為義是神的性情。人有罪性,所以虧缺的神的榮耀,因為聖潔的神不能與罪共存,所以人不能與神和好,神恨惡罪,卻愛罪人,所以基督道成肉身替我們死,為人解決罪債,擔當的上帝對罪的憤怒懲罰,使人能再一次擁有神的生命,與神的性情有份。

稱義是被上帝算為義,稱義從宣判無罪、赦免也就是法庭用語變淡,從無條件赦免,轉變強調關係,所以強調"得蒙悅納"、"恩典的澆灌",呈現一切都是上帝所做成的,人只是被動接受,就像你在海浪中快淹死了,有一艘遊艇來,船上的人把你救上岸,你不能說因為我伸了手而得救,若不是有這艘船,若非這艘船上的人拉住了你,你伸斷了手,也無法得救,若真要說你做了甚麼,那就是你沒有逃避,你放棄自救與掙扎,願意被拉上來。接受救恩使我們恢復跟上帝合宜的關係。

重生並不一定要有神祕經驗,但奧古斯丁確實有從罪債被一鍵清除的重生經驗,重生就是向神悔改,神稱我們為義,因此有聖靈的內住,使我們開始有上帝聖神的DNA,才稱為神的兒女,雖然有了聖神的DNA,人還未能完全成聖,但上帝是定睛看我們批戴基督寶血的義袍,和看著我們內在的聖靈,算我們為義,算我們為完全。

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他也曾深受成聖的困擾,當時他已經是天主教很熱心於解經的修道士,他很懂聖經,但他討厭羅1:17所說的上帝的義,因為上帝的義被理解為上帝是公義的且要審判一切不義的罪人。他說:「雖然我是一個無可指責的修道士,但出於極度困擾我的良心,我無法相信上帝會因我所做的補贖而有所緩和, 我不是愛,而是恨上帝的義懲罰罪人,我秘密的大大抱怨,對上帝生氣說:我有如悲慘的罪人因罪性而永不得安心,我感受上帝的義與憤怒常常威脅著我。」這也是許多不能領受因信稱義的基督徒的心聲,所以有的基督徒服事到家庭失和、爆肝洗腎仍舊恐懼得不到平安,另一些人則乾脆自我放逐,遠離教會和上帝。「義人因信而生」台語聖經翻譯得很好:「對信來成做義的人會活。」反之,若非因信稱義,就會死,靠自己行為稱義,會使靈命漸漸枯乾。

馬丁路德本終於明白上帝的義是上帝的禮物,不是審判人的標準,上帝通過信稱我們為完美,我們只要盡力就是完美,其他我們做不到的,是上帝的工作,所以只要盡心盡力不需要完美。不只是稱義是上帝的禮物,連信上帝這件事,也是上所以帝的主動,在你選擇上帝之前,上帝已選擇了你,我們得救蒙恩、因信稱義,都是白白的恩典。

三、行為與信心,是律法還是愛?

信有堅定穩固的意思,用來表達上帝的信實、人的信靠。一方面向我們主動立約的上帝,樂意看見我們向祂信實,彼此信實相待,另一方面,立約守信的上帝也明白人的軟弱與無能為力,期待人全心信靠,信靠就是放手,不要一邊祈禱一邊煩惱。

再用一個平凡人的生活見證來說明因信稱義,以下是一位姊妹寫的見證。某一次的主日,聽完牧師的講道,突然有一個感動進入我的心中,這個月收入你要作50%的奉獻。這個意念進入時,當時的我有點驚嚇,因為我只不過是個工讀生,而每個月所賺的薪水也不多,我不能理解,為什麼上帝要叫我如此奉獻,但這個感動實在很強,我馬上想到聖經中窮寡婦為主奉獻的兩個銅錢。所以我相信這是對上帝來的意念,在強化我的信心,在操練我對祂的愛是否願意付諸行動,我相信在神的眼中,並不在意奉獻的金額,祂在意的是祂給我的感動我是否願意付出行動,是不是全然相信祂。

在下個主日,我滿懷信心地奉獻出50%,雖然當時的生活並未立即改變,但奇蹟開始發生。這次奉獻也讓我脫離了過去常有的財務擔憂和恐懼。我不再為了生活開銷而焦慮,因為我深信神的應許,祂是豐盛有餘的神。這不僅是一次奉獻,更是一次生活的轉捩點,從此我學會以信心去面對生活的一切,讓我不再只是一個被金錢綑綁的人,也不再是一個懼怕貧窮的人,而是一位充滿信心和平安喜樂的基督徒。

這個見證不是要我們都奉獻百分之五十,也不應該比較或者認為要向他一樣。這是一個姊妹出於感動,出於愛主的行為,因著愛而使他脫離財務的擔憂與恐懼。如果這位姊妹出於信心的奉獻,將來他沒有這樣做,也不必受到別人的指責、受撒旦控告,或怕上帝生氣,她仍舊平平安安,這就是因信稱義,不是因行為稱義,如果他沒有這樣做,就會不安、害怕失去祝福與平安,或是你覺得要像他一樣,那就是想要用行為來得上帝的喜歡,那就是因行為稱義。因信稱義是相信我們是上帝的兒女的身分不會改變。

我們需要認識的上帝是會提醒、考驗、管教的上帝,但這一切目的是為我們的益處,為要我們得勝,但不會以降災禍威脅他兒女的上帝,耶29:11:「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但是撒旦常常不會放棄破壞,就像在伊甸園的蛇一樣,不斷的挑撥我們去懷疑上帝的愛,動搖我們是上帝兒女的身分,要使我們落入撒旦的謊言,落入自責、受控告、威脅的恐懼陰霾,從基督的福音中失落。因信稱義使我們罪債被一鍵清除,奧古斯丁從聖靈經歷罪債一鍵清除的平安,馬丁路德則從讀上帝的話語而經歷,上帝話語的大能,是聖靈的光照,要救一切相信的人。

在待降節的第三主日,讓我們用悔罪來到上帝的面前,再一次省思我們的生命與生活是否活在因信稱義的恩典中,用感恩的心接受這因信稱義的恩典,重新對焦在基督為我們降生的愛。在這聖誕節忙碌當中,讓我們活在因信稱義的恩典中,因著愛,用行動回應神的愛, 因為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無論是有形無形的服事、台上台下的服事,個人都照所得的恩賜服事,領人歸主,來紀念主的降生,這是我們獻上的聖誕禮物。
評論: 0 | 引用: 0 | 閱讀: 164 | 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