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所信的、行所知的/林文良牧師

經文:詩篇37:3-5;馬太福音21:23-32

感謝聖靈上帝按著天父上帝的旨意,啟示祂的道聖子耶穌基督在人間,耶穌將上帝的話語向人類講出來,聖靈便在人心中工作,使人明白、接受及實踐祂的道。我們全教會單獨會主靈修QT,這幾年從新約到舊約,又從舊約到新約,逐卷逐章,一天讀一章,已經經過兩大輪,這週週間即將進入第三輪,再次從馬太福音開始讀起。信徒無論是讀聽寫加上默想聖經的每一章,每一天有聖靈更新我們的生命,帶給我們屬靈產業的祝福。

這時候的和平的君王耶穌從聖城東邊的橄欖山上準備榮耀進入耶路撒冷城,也就是教會節期的棕樹主日,有好多罪人還沒信耶穌得救恩,還有好多人不信耶穌是上帝差來的基督彌賽亞,特別是那些宗教高層領袖,生活中他們口口聲聲向耶和華說"是的",卻不聽從祂的旨意。這些人自我優越而輕視前面所說還沒得救的罪人,好比娼妓、稅吏、社會底層的人...等,他們迫害施洗約翰致死,更加迫害耶穌,因為耶穌的那些教導讓他們自我定罪。

我不複述經文的內容,不過耶穌大概用不到一兩分鐘就把這個比喻故事講完了,然後問他們說︰「這兩個兒子是哪一個照著父親的意願做了呢?是那個答應而沒有照做的小兒子呢,還是起初不答應後來卻照做的大兒子呢?」這答案簡單明顯,可是那些宗教高層領袖說出答案時,又再次自我定罪了。

在世上真實生活中有三種人,代表對上帝的話的三種反應--
1)口是心非的人,是指小兒子一個施口惠的人,他用口唇效命父親,卻沒看見他的實際行為印證他所聽到的及所說的。"小兒子"是指那些宗教高層領袖的法利賽人,明知自己是罪人,卻不反悔,不信耶穌。
2)口非心是的人,是指大兒子,他因口唇的過失得罪父親,後來內心反悔用他的實際行為效命父親的命令。"大兒子"是指那些罪人,他們縱然因著罪行有罪,但是他們在耶穌面前肯反悔,相信耶穌。
3)口是心是的人,是指心口合一,在生活中以實際行為去遵行天父上帝的命令。

事實上,這世上沒有第三種人,因為聖經記載這世上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唯有耶穌才是。這世上若有第三種人,那就不需要耶穌來到世上講這篇道理給眾人聽了,因為人如此完美無瑕疵。因此,耶穌的比喻故事旨在強調無論你我是第一種或第二種人(指你我每一個人)在日常生活中遵行天父上帝的旨意,聽從上帝的道。

一、你該作一個信自己所信的人︰
我聽到一個主持人在中國街訪過路人,說︰「你的信仰是什麼?」他大概訪問了十個人左右,每一個人都回答說︰「我沒有信仰!」在基要真理班上前四課時,我告訴學員這四課有關上帝、罪、救恩與得救的確據,是信仰看不見的部份,卻是信仰的根。一個人有信仰的根,才有信仰生命的發展。

一個基督徒當然是一個有信仰的人,但我要問各位︰「你確實相信你個人的信仰嗎?」頭一個字「信」的意思是發自你的內心用真誠的信心並透過行動去信靠;第二個字「信」的意思是單純所信仰的知識。一個人相信他所信的信仰,他誠心接受、經歷、並活出他所明白的真理信仰。

做禮拜時,我們用使徒信經告白信仰︰「我信上帝」,我們每一個人都必須有像摩西在何烈山上個人追求耶和華上帝的信仰經歷一樣--上帝是甚麼?上帝又是誰?我所信的上帝是怎樣的一位上帝?我們不清楚摩西在何烈山上遇到甚麼事,據說耶和華上帝給摩西兩項選擇,一是接受十誡石版,一是面對面看見上帝,不過人若面見上帝是會死的。摩西領受了十誡的第一句︰「我是不可命名的」(「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上帝」)→我是「耶和華」、我是「我是」的上帝→我是不能用言語說出來的、我起初末後就是永活的上帝。此後,無論過紅海、在曠野紮營與前進、排解團體糾紛、與迦南四圍的外邦國家征戰,摩西無不是與上帝同工,經歷靠主得勝。

只有我們肯將純粹信仰知識轉化為實踐的信心的時候,我們才能夠成為名符其實的基督徒,我們內心擁有上帝的信仰,同時外在也能夠享受上帝的信仰。太廿一:23-32記載耶穌要我們防備不淪落到像祭司、文士和百姓的長老那樣名不符實的信仰光景。上週五單獨會主的經文撒迦利亞書十一︰7-8早就預言了耶穌今日所說的這個比喻教導:「我牧養這羣將宰的羊,就是羊羣中最困苦的;我拿著兩根杖,一根我稱為『恩惠』,一根稱為『聯合』。這樣,我就牧養這羣羊。一個月之內,我廢除了三個牧人,因為我的心厭煩他們,他們的心也憎惡我。」

過來這週三即將進入民間宗教的七月鬼月,人心因沒有平安,而去拜不知名的鬼魔為求平安,但心中仍沒有真正的平安,生活在被綑綁中不得釋放。人們信是信,卻沒有真正信仰的根,因著不認識那位能夠使他們的生命得到拯救與赦罪平安的耶穌基督。

二、你該作一個行自己所知的人︰
一般而言,知易行難,要作一個理論的基督徒比較容易,但要作一個實踐的基督徒則不容易。信心或信仰需要勇氣,要活出所相信及明白的真理信仰,好比耶穌告訴彼得要饒恕人七十個七次(太十八:21-22),祂教導我們這個真理我們都懂,但有幾個人做得出來無限次去饒恕凡得罪你的人。

如果這是很難實踐的高標準真理,那麼耶穌用好撒瑪利亞人的例子教導律法師誰是他的鄰舍,可說是一般善行的真理信仰,我們可以實踐出來這樣的憐憫愛心嗎?聖經並沒有交代結果律法師有否實際行出來,但耶穌告訴他照樣去做。其實,像這樣生活中一般憐憫愛心的善行真地也不容易做,否則耶穌不用告訴我們:「你去,照樣做吧!」(路十:25-37)

偽善的法利賽人當然非常清楚他們當盡的本份,在生活中把上帝所祝福收入十份的一份分別為聖獻給上帝,偏偏明知故犯把當納的奉獻金額挪去奉養父母,其實這是他們違背神旨意的行為,卻成為由他們口中說出無法捐輸給上帝的藉口。

1942年當年,納粹黨將25萬名猶太人從波蘭華沙運到特雷布林卡滅絕營(the death camp in Treblinka),大部分的人都被殺害。然而在當時有一名社工東歐的少女伊雷娜·森德勒(Irena Sendler)假扮護士進到猶太人區去拯救孩童,她偷偷用屍袋運了超過2500名孩童到安全的地方去,在她自家頂樓夾層藏了十多名猶太孩童,後人都很驚訝家裡住十幾人都不容易了 ,竟然一群人藏頂樓夾層還躲臨檢過日子的生活。為了戰爭結束後要使孩童跟他們的家庭重聚,她把所有孩童的名字裝入瓶罐內埋在一棵蘋果樹底下。我們可以想像所有的父母把他們的孩童交在一個陌生人的手中那樣的的恐懼,能夠保證他們的孩童活著且安全嗎?在當時,有些父母表明不要將他們的孩童交給森德勒,可是森德勒便告訴他們說︰「假若他們繼續待在這個地方,我向你保證他們必定死的!」森德勒向父母們說了很謹慎的話︰「你們大可信任我、交代我,如果你們不信任我,那麼你們還能夠怎麼辦呢?」

我們佩服森德勒當時執著的信仰勇氣去執行她自己所知道該做的,我們好比這些猶太父母在面對如此害怕恐怖進退不得的困境的時候,每當困境臨到時,信徒兄姊我們也會同樣這樣問︰「我能夠信靠誰呢?」

求聖靈光照我們的內心,在日常生活中在言行上常常自我反省,我們所信仰的一切到底有多少真地把它實踐出來。太七︰5說︰「你這偽善的人,先把自己眼中的大樑移去,才能看得清楚怎樣把弟兄眼中的木屑挑出來。」耶穌強調我們的信仰必須有自我反省的必要性。

總結來說,耶穌通過這段經文教導今日教會重要的屬靈意義︰比喻故事的這「一個人」是指"父上帝",祂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代表"以色列子民",一個是代表"新約的教會"。以色列子民原本是上帝的長子(出四︰22),不過因著他們的不信,長子的名份就被轉移給了教會(來十二︰23),因此這裡所說的「大兒子」是指"教會"。感謝主,今日教會既然擁有上帝長子的名份,務要持守所信的信仰,務要活出所明白的信仰,聖徒的言行務要榮耀主名,堅忍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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