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世界之光/林文良牧師

經文:馬太福音5:14-16

讀了太五:13-16這段經文,耶穌親自吩咐的話深深感動我們:【台】「恁是地上的鹽」【華】「你們是人類的鹽」、【台】「恁是世間的光」【華】「你們是世界的光」。請注意,耶穌不是說:「你們也要作人類的鹽」、「你們也要作世界的光」。"你們也要作......"是指一樣東西的功能,好比鹽的功能是食物中不可缺的調味品,台灣是美食天堂,外國人對台灣美食讚不絕口,做好吃的若沒有鹽,就做不出美食。各位媽媽,沒有鹽巴,你怎麼做三餐呢?"你們是......"是指一個人存在的目的,進而對別人產生積極的功能。我們一起來回應主--【台】耶穌:「恁是地上的鹽」,會眾:「咱是地上的鹽」,耶穌:「恁是世間的光」,會眾:「咱是世間的光」;【華】耶穌:「你們是人類的鹽」,會眾:「我們是人類的鹽」,耶穌:「你們是世界的光」,會眾:「我們是世界的光」。我們自己宣告是人類的鹽和世界的光,更能體會耶穌的教導。

耶穌在馬太福音第五章宣講天國的律法與原則之前,在第四章宣講天國的福音,第三章提到施洗約翰為天國開先鋒宣告天國近了。這三章有關天國的信息都是對基督徒說的。太五:13-16講到基督徒是世上的鹽與世上的光。鹽是對內,對自己,指它的本質,表示基督徒應有的德行;光是對外,與人發生關係的,指它外在的行為,表示基督徒應有的言行表現。

十九世紀美國著名的佈道家穆迪(D. L. Moody)參加了一次特會,有幾位熱切追求信仰很敬虔的年輕人,也來參加這個特會。一天晚上,這些年輕人舉行了一個通宵的禱告會,第二天早上,他們正要離去的時候,剛好遇到了穆迪。穆迪問他們在做甚麼?他們說明原委之後,接下去說:「穆迪先生,請看我們的臉是多麼光亮!」穆迪很有客氣地回答他們說:「摩西並不知道他的臉在發光!」基督徒感覺到自己內在虔誠的生命,卻把注意力集中在本身的虔誠,炫耀自己跟上帝的生命關係,這不應該是基督徒的內在生命。
耶穌說:「你們是世界的光」,那麼我們是世界的光,有甚麼樣的意義呢?

一、光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元素,具有不同的功能--溫暖、指引、激勵(創一:1-3):
光在這世上是存在的,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元素。或許失明的人雙眼看不見光,但他不能否認光,他可以感受到陽光的暖和(燒烙),這世上有光存在的事實,對看不見光的人同樣重要。光類似靈,卻不是同一領域,光是有形無體,人可以看見光,但因無實體沒有重量。靈是無形無體,上帝是靈,人看不見神。靈與光都是重在充滿,得以創造具體果效。

耶穌在太五:13-16要求基督徒在外在言行要像光發會溫暖的功能,就像造物主創造宇宙萬物時,祂造了日光照射大地,溫暖萬物(創一:1-3)。今年冬天比較寒冷,尤其是北部,這是好現象總比好過去幾年暖冬來得好,冬天應該是寒冬才對。有時一連好幾天寒冷陰雨之後出現陽光,人們就覺得身心溫暖舒暢。基督徒要靠主發光帶給周遭冰冷的人際關係有主的溫暖。

耶穌要求基督徒在外在言行要像光發揮指引的功效。台灣社會重視行善、行功德,箴言三:27說:【台】「你的手若有行好的氣力,呣通推辭,就著提互彼個應該得著的人。」【華】「要盡你的力量,向需要幫助的人行善。」其實,行善原本就是上帝的旨意(彼前二:15),基督徒不只當行善,更當行義,行義才能夠帶出人跟上帝和好的關係,行義才能夠帶領人通向耶穌而不是通向自己。
耶穌要求基督徒在外在言行要像光發揮激勵的果效。上帝看重基督徒的口唇,看重口唇所發出來的每一句話是否由內心真誠說出的實話,能夠去造就、安慰、勸勉他人,產生鼓勵人的果效,使聽見的人得益處。古時候有一位長者,無論他走到任何地方,身上都帶著一瓶油,做什麼呢?只要他走過的每一扇門發出咿咿作響,他就滴一點潤滑油在門鍊上,遇到每一扇難開的門,就滴一點油在門閂上。出於這位長者的所行,使許多人得到便利。我們周遭有多少人內心活在咒詛下,口出惡言、咒罵聲、埋怨批評聲,但因著你一句正面激勵話語的油滴在他們當中,能夠使咒詛變祝福!

二、光的存在更重要的事實是使人能夠看見(太五:16):
當耶穌說你們是世界的光的時候,祂在強調一個重點:你們的光也該照在人面前,讓他們看見你們。基督徒就是光明之子,光明之子該有光明的行為。以弗所書五:9-13說:「......光明結出一切豐盛的果實,就是良善、正義,和真理......11.不可做別人在黑暗中所做那些無益的事,反而要把這種事揭發出來...... 13. 當一切的事被公開出來的時候,真相就顯露了, 14. 因為凡顯明出來的就是光。」

光與暗是相反,光能夠照明黑暗,光卻被黑暗排斥恨惡,所以有光明之子自然也就有暗昧之子。耶穌說:【台】「恁的光著照佇人的面前,互in看見恁的"好所行" 。」【華】「你們的光也該照在人面前,讓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太五:16)耶穌對於基督徒的好行為有一個很重要的啟示,太五:15說:【台】「無人點燈,下佇斗下,就是下佇燈台頂,就遍照厝內的人。」【華】「沒有人點亮了燈去放在斗底下,一定是放在燈臺上,好照亮全家的人。」
 
耶穌要我們點亮了燈放在燈臺上而不是斗底下。我們來思想耶穌他是真光,我們是世界的光,若是主耶穌在我們身上活出來的話,再怎麼藏也藏不住的,沒有任何一個能力能夠蓋住基督徒生命的表現。各位兄姐,若是我們家中還有人沒得救的,總有責任在我們身上。若是我們不能發光,原因可能是我們點亮了燈卻放在斗底下,斗是量米糧的器具,是作買賣使用的量器。家庭生活問題常是最能遮蔽我們的光的,好比夫妻不同信仰,對夫或妻一方在主日去做禮拜不諒解;為了金錢開銷的拿捏;為了管教兒女原則不一;兒女為了父母的大小心、不公平......等等。然而,燈一點亮擺在燈臺上,結果就能照亮一家的人,這裡指的的"家"乃是一個範圍,凡與你接觸的都是你發光的範圍。

去年底關懷小組收割主日,我們都使用《生命冊》做一領二的認領。作見證就是傳福音,都是為主發光--由親而疏、由近而遠,最好由家人開始。吳勇長老講一個實例:有一次他到屏東講道,有一位長者送他到車站,是在吳勇長老講道後決志信耶穌。吳勇長老就好奇地問這位長者為何決志相信耶穌,對方回答說︰「我願意相信耶穌不是今晚才決定的,在我要來聽您講道前就已經決定信耶穌。」吳勇長老聽了好奇又問他︰「你還來聽,那你是怎麼決定信耶穌呢?」長者回答說他有一個高中快畢業的兒子,不認真讀書,成天與壞孩子混在一起,讓他非常擔心。不管父親怎樣勸,都不當一回事,成績很糟。突然,有一天,他發現兒子變得安靜了,每天準時回家,成績開始進步,不知道為甚麼有如此大的轉變。後來慢慢觀察才知道每主日被鄰居的小孩帶到教會去,已經決志信耶穌,所以功課行為都變好了。作父親的看見兒子的轉變,覺得耶穌很奇妙,轉變他的失望變為盼望,所以這位長者決定相信耶穌。

在我先前牧過會的一間教會的一位女長老,上上週被主接去安息主懷,上週四舉行告別禮拜。女長老在她的家庭裡帶領四個兒女與孫子信主,並且用基督徒的好行為來感化丈夫,可是她的先生依然不願相信耶穌,接受耶穌作他個人的救主。女長老的女兒告訴我她爸爸很固執,我聽起來好像她爸爸這輩子都不可能信主了,很遺憾妻子離世歸主,先生仍不願悔改信主。可是上帝不會放棄任何一個人。我告訴女長老的女兒說:「在人不能,在上帝凡事都能!聖靈必工作!」

基督徒的好行為乃見證主,榮耀主,特別是帶領自己的家人來到上帝面前。耶穌是真光,是世界的光,我們是世界的光,在我們每天個人的生活場域為主發光。透過我們基督徒言行舉止好行為,在世上發揮溫暖、指引與激勵人的功效,榮耀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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