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我骨肉之親/林文良牧師

經文:羅馬書9:1-3、10:1

2021來得快去得快,不久前年初的小組出發主日,現在已經來到年底的小組收割主日,尤其今年受到Covid-19疫情而影響到實體事工,當我們要將具體的成果當作禮物獻給上帝時,總是覺得做得不夠,求主寬恕。

各位,你我每一個人都有父母、弟兄姊妹及子女,這些都是「同血緣」生的,當然也有遠房的親人,是「不同房」生的。然而,居住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的我們卻都是「同胞」,也許不是「同血緣」或「同房」生的,但因著我們是同族裔、同語言、同姓氏、甚至同鄉,先來後到,無論是原住民、漢族本地人或新住民,只要我們們認同台灣,我們可說都是「同根生」的台灣同胞,彼此相愛、彼此扶持、彼此幫助。

約壹四:20說:「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換句話說,假如我們一面說愛上帝,另一面卻不關心或疼愛骨肉之親,我們愛上帝的心是否是真的呢?

請注意血統是猶太裔、身份卻是羅馬裔的外邦使徒保羅在羅九:1-3,十:1:「為了我的同胞,我骨肉之親,縱使我自己被上帝詛咒,跟基督隔絕,我也願意......弟兄姊妹們,我多麼熱切地盼望我的同胞能夠得救,也為著這件事不斷地向上帝懇求!」這段話,由於他對非猶太人傳福音而背上「反猶太人」的惡名,因此他對羅馬教會的猶太基督徒表達自己對猶太人的愛,特別是為了以色列人居然不接受福音而感到非常痛苦,可見保羅愛靈魂的心腸。各位兄姐,我們當為我們的同胞骨肉之親做甚麼呢?

一、我們當關心骨肉之親的生活、生存與生命:
以生活層面而言,在骨肉上相扶持是人的基本責任,兄弟姊妹之間能夠互助是為人父母者的心願,孝順父母是兒女的本份,十條誡命的第六條誡命(出廿:12)。耶穌臨終前,將母親馬利亞交代祂的兄弟奉養。關心親人在肉體上的的生活乃是聖經的教導(提前五:4)。倘若父母過世的,怎麼孝順呢?愛與照顧父母所生的兄弟姊妹就是孝順了。
以生存層面而言,除了對骨肉之親生活上的關心以外,也關懷他們的生存境遇。社會變得現實,難免忽略對骨肉之親生活上的關心,不過無論如何一聽到他們若遭遇意外、身亡或生病,料想任何人都必趕赴探望關懷是人之常情。亞伯拉罕率領318名壯丁把自己的親人羅得從敵人手中救出來。王后以斯帖冒生命危險進宮求見王,因此拯救了全以色列民。 摩西回到耶和華那裏,說:「唉!這百姓犯了大罪,為自己做了金像。 倘或祢肯赦免他們的罪......不然,求祢從祢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出卅二:31-32)

以生命層面而言,作基督徒的除了關心骨肉之親的生活與生存以外,要更進一步關心他們的永恆生命,也就是他們的靈魂得救。保羅因著在前往大馬色路上的改變成了基督徒之後,他為同胞未能信主感到痛心憂傷,甚至說只要同胞們能夠悔改歸主,他自己的性命被咒詛與基督分離都情願。施洗約翰的兩個門徒被轉介並跟從了耶穌之後,安得烈先找到哥哥西門彼得,告訴他自己遇見了彌賽亞,就領他去見耶穌。在耶穌呼召腓力跟從祂之後,腓力去找同鄉拿但業,介紹耶穌是彌賽亞,當腓力說不過拿但業的疑問時,他對他說「你來看」
,懇切求他來見耶穌。拿但業遇見耶穌之後,承認祂是上帝的兒子,以色列的王。安得烈和腓力如此關心親人的靈魂得救,這樣的親情難能可貴。

基督徒在台灣社會佔極少數,大約是5%,而5%的基督徒面對95%的未信者,即未得救的同胞,每一個基督徒都有重大責任。待會在四位肢體口述見證後,有一個「決志認領」的時段,也就是透過《生命冊》去認領未來一年2022所要認領未信者的對象。這是每年例行性的任務,正如耶穌吩咐我們的《大使命》:「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直到世界的末了。」傳福音不是今年傳,明年休息,後年再傳。

我很高興我們教會小組系統可以透過這本策略性的本子《生命冊》去領人歸主,這本《生命冊》是由異象來的,有天上的生命冊與地上的生命冊。我們為著把生命圈中的每一個人帶進天堂裡,所以先把他們的名字記錄在地上的生命冊上,最後的目標是要把他們的名字記錄在天上的生命冊上。安得烈帶領西門彼得歸主,腓力帶領拿但業歸主,你我每一個人都當成為安得烈與腓力﹗
二、把握每一個時機(時間與機會)去關心骨肉之親他們的永恆生命:

我們明天如何,就必須看我們如何把握"今天"。同樣地,我們的骨肉之親未來的生命如何端賴我們是否好把握"今天"將他們帶到主面前。機會往往不是人為刻意安排製造的,有時反而是上帝為了人而安排製造的。每一個機會都有其適當的時間、適當的環境、適當的人物及適當的表達與回應,缺一不可。

我想各位都曾經有過傳福音給人帶人決志的機會,卻得到「下一次!」或「下一次再說!」那樣藉口的反應。不過,聖經有一個相反的例證。徒八記載腓利在迦薩和衣索匹亞甘大基女王手下總管財政的一位太監相遇,乃是聖靈製造的機會,趁著太監渴慕上帝話語的當下,腓利就開口從聖經開始對他傳講耶穌的福音。太監被聖靈感動願意受洗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腓利說:「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受洗。」太監說:「我信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甘大基女王的太監把握當下受洗得救,也因此才把耶穌的福音傳回到非洲去,使福音得以在非洲廣傳。

可是一旦我們有很好的機會,卻平白地虛度它錯過它,其結果終將是"嘆息"、"後悔"、"埋怨"。耶穌即將誕生,客店的主人卻不接待約瑟與馬利亞而錯過了接待基督救世主的機會。我過去曾經為不少臨終的病患施洗,但施洗前務必做決志是否接受耶穌基督作救主及一生之主,有人願意決志得救了,有人拒絕而錯過了得救的機會,機會一旦過去就不再來,生命留下遺憾。

羅九:1-3,十:1表明保羅為我骨肉之親的負擔 → 保羅還猶太同胞福音的債 → 我們還台灣同胞福音的債。一間任由每一個機會錯過不去關心尚未得救者的教會,又怎可能有復興的一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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