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獻的意義/林文良牧師

經文:瑪拉基書3:6-10;路加福音18:9-14

有一句話說:「管理金錢好比管理自己的一生。」台灣古諺說:「財命相連」、「財錢有命古來聞」。西諺則說:「有錢可使鬼推磨」。古人對金錢感慨良深,錢財是人見人愛的東西,除了極少數人可以安貧樂道以外,大多數人莫不愛財如命。

前兩週,巴基斯坦最大自行車製造商富豪阿克拉姆,86歲過世前彌留時,內心因思念兒女,希望他們能來見他最後一面,好分配財產給他們,遺憾每個子女都沒空到場,最後一個人孤單離世。所羅門說:「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嗎?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箴言廿三:5)

其實,金錢本身是中性的,無是非善惡之分,若落在有心機的人的手中,可能產生負面的結果。有的人能夠駕馭金錢成為主人,有的人則被金錢控制成為奴隸,一切繫乎人對它的態度如何。"金錢"也很可能成為撒但攻擊我們的武器。韋約翰博士(John White)在他的著作《金牛》裡的說了一句警語:「我們說自己信靠上帝,但我們的行為卻常常表現出我們實際上信靠的是金錢,以致於信心被埋葬在金錢之中。」

在教會裡講到金錢,立刻想到"奉獻"。奉獻有形或無形包括獻金、獻力,獻工、獻心......等。事實上,按著主的教導,"奉獻"在教會中並不是枝節的事
,而是根本的問題,不是牽涉我們生活的一部份,而是影響整體。"奉獻"也是上帝要求信徒的本份之一,可以看出信徒服事上帝的心態,而最嚴格的要求要算是什一奉獻了!

教會鼓勵信徒遵照聖經教導實行什一奉獻,因為舊約的什一奉獻較屬律法上的要求,而新約則強調在恩典之下所做的。什一奉獻主要的用意在於管家受託的本份。一切既是從上帝來的,一切應歸給祂,祂是唯一的擁有者,祂有絕對的主權,所以什一奉獻是信心的承認與行動。什一奉獻遠在摩西得上帝啟示頒佈律法之前,族長亞伯拉罕早已向至高上帝的祭司麥基洗德獻上十分之一(創十四:20)。族長雅各在伯特利向上帝許願要獻上十分之一(創廿八:22)。

教會單獨會主剛開始讀申命記,將看見摩西的律法對什一奉獻有詳盡的說明,一切農產品要獻上十分之一(申十二:6~19;十四:22~27)。在申廿六
:1~15裡,什一奉獻似乎有兩份--一份是初熟的果子,另一份是涵蓋一切所得的,包括牲畜(參閱出十三:12~13;利廿七:30~32),因此什一奉獻就是律法的要求了。

今日我們不在律法而是在恩典之下,恩典是在律法之上,恩典的要求反而比律法更高。倘若律法要求以色列人獻上十分之一的祭物,那麼,信徒在恩典的標準上應該是超過的。可是,你我心裏都明白,事實上我們離恩典的要求太遠了!信徒在什一奉獻上仍需不斷操練自己!讓我們齊來思想「奉獻的意義」--

 一、什一奉獻是惟獨上帝所允許的一種試探:
主耶穌說:「不可試探主你的上帝。」(可四:7),然而小信的基督徒可以向上帝豐富的恩典試探看看(瑪三:10)。此處的「試探」即測試考驗之意,老師可以測驗學生,但沒有學生測驗老師的,更沒有我們人測驗上帝的,可是上帝竟然允准我們在什一奉獻上測驗祂。

前豐原教會牧者已故的陳復富牧師提到有一次他到美國去訪問教會時,有一位會友問他說:「牧師,請問,我要奉獻十分之一給上帝,到底是要奉獻扣完稅的十分之一,或是尚未扣稅的十分之一呢?」陳牧師告訴他說:「那就要看你怎樣奉獻,你要上帝怎樣賜福給你,你就當怎樣向上帝感恩。天國與美國是兩個不同的國度,你奉獻給上帝的金錢,假如必須扣掉出口稅,那麼上帝要送給你的福氣,也就必須預先扣除進口稅,再降福給你。假如你的奉獻是免稅的,相信上帝的福氣也會免稅地降福於你。」接著這位會友又問:「牧師,我若獻上我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是不是就可稱為"標準的基督徒",能否得蒙上帝的喜悅呢?」陳牧師回答他說:「不,十分之一的奉獻只不過是屬靈生活的嬰兒學走路階段,是奉獻這門功課的初階而已。路加福音十八:9-14提到的那位奉獻十分之一的法利賽人,並沒有特別蒙主的喜悅。」

是的,上帝要以十分之一奉獻給人來測試祂怎樣祝福忠心奉獻的人。人心越愛主,奉獻也更加甘心樂意。我們若感到不多奉獻,就無法表達對主感恩的心,那時還會再去計較怎樣計算什一的方法嗎?上面那段對話有關什一奉獻計算方法如何的實例,也許有人認為是總收入的不扣除任何項目,有人主張是淨收入,也有人或許會說什一是指現款,不包括實物配給或獎金福利。不過,瑪三:10的教導是指一切的收入,是「全部」送入上帝的倉庫。

世上有三種財:正財、偏財與橫財。偏偏人們最愛「發橫財」。綜觀台灣社會有許多人是藉著下列四種途徑發橫財的:(1)貪污賄絡;(2)詐欺勒索
;(3)賭博;(4)搶劫。這些發橫財的途徑基督徒千萬碰不得。

各位你若把錢儲存在銀行利息低不滿足,而把錢拿去賺取高利貸又怕風險太大,為何不嘗試以什一奉獻這種高利潤的投資求上帝降福呢?當你奉獻一百元的時候,上帝已經賜福你賺得一千元,反之,上帝賜福你一千元,你就拿出一百元來投資,除了在上帝豐盛的恩典中,你能夠得到這麼高的利潤外,你絕不可能投資一百元就得到一千元的利潤!這奧秘是世上一般人看不懂的!這樣的計算或許太世俗、太現實,其實你能夠參與這種倍受祝福也沒什麼好誇口的
,因為是上帝祂所應許的天國投資法則,信徒兄姐為什麼不遵照著做呢?

二、什一奉獻絕非一種支配人的工具:
我們來看兩段經文耶穌的教導。耶穌嚴厲指責當代的宗教領袖說:「虛偽的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啊,你們有禍了!你們把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卻忽略律法上更重要的,就如正義、憐憫和信實;這些更重要的是你們應當作的,但其他的也不可忽略。」(太廿三:23)另外,耶穌在路十八:9-14所講的這個比喻裡,那位進入聖殿禱告的法利賽人,在上帝面前標榜自己的什一奉獻時,上帝並沒有稱讚他。

耶穌的教導使我們看出有關服事上帝的真諦,人們常常容易在事奉上陷入一項危機:一方面,過份重視外表的行為而忽略了內心的虔誠;另一方面,我們的奉獻變成本末倒置,不可沒有外在數字的呈現讓人看見。

路加福音十:38~42記載馬大因為耶穌與門徒的光臨十分高興,忙碌伺候他們,這是身為一家之主的人之常情。耶穌從不嫌棄馬大行動的愛,也沒因她的伺候而責備她。然而,馬大先是用愉快的心情做事,後來事情多變得忙碌時
,她那愉快的心逐漸被厭倦、不耐煩所取代,又看到自己的妹妹不過來幫忙,不滿的情緒就產生。本來由她作主人來安排一切事情,後來卻漸漸地由事情作主人來支配她,使她喪失了「自主性」。你看,馬大向耶穌說出那種歇斯底里的怨言,正表示她陷入成為「工作的俘虜」了!

那位進入聖殿喃喃自語禱告的法利賽人也是如此,禁食和什一奉獻原本應當是一種虔誠事奉的管道,但這兩項卻都成為支配法利賽人「事奉的俘虜」,難怪聖經說:「他自言自語地禱告著.........」(路十八:11)。

三、不光只有什一奉獻,全所有奉獻才是上帝所喜悅的:
創世記廿二章記載上帝要亞伯拉罕將祂賜給他唯一的兒子以撒獻作燔祭。亞伯拉罕年邁時只有這麼一個寶貝兒子,當上帝要求亞伯拉罕奉獻時,並不要求他奉獻牛羊或財產的十分之一,其實這些他都遵行了,上帝反倒要亞伯拉罕將他唯一的獨生子以撒完全奉獻時,結果如何呢?

亞伯拉罕沒有失掉他的獨生子,還得到上帝大大祝福。創世記廿二:16~18說:「耶和華說,我指著自己起誓,你既然作了這事,沒有留下你的兒子、你的獨生子,我必定賜福給你,必使你的後裔繁多,像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的後裔必佔領仇敵的城門。地上萬國都要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還記得耶穌稱讚一個寡婦奉獻兩個小錢,那兩個小錢其實充其量是她一切養生之計,由於她全部擺上,耶穌對眾人說:「這窮寡婦投入庫房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可十二:41~44)在教會裡,我們總以為擺上什一奉獻得主悅納,但這是不夠的,唯有我們全所有奉獻時,才是上帝所喜悅的。

昨天上午禱告會,我們讚美宣告神的屬性,耶穌是使貧窮變為富有的神。我們當中覺得自己是貧窮的可以試試看上帝,你想要得上帝百倍的祝福,卻又不實行什一奉獻,不是很矛盾嗎?唯有全所有奉獻的人,他會完全聽命於上帝
,因為在他的心目中,他的生命、時間、才能、財產,他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屬於上帝的,只要上帝喜悅,他隨時都肯擺上。

各位兄姐,沒盡什一奉獻本份的,一定要盡本份。已盡什一奉獻本份的,當將你的一切所有──你的靈、魂、體全人的生命──分別擺在上帝面前。只有在你全所有奉獻之後,才能夠享有上帝豐盛的恩典,就像亞伯拉罕無私獻上自己的至寶時,耶和華上帝必定這樣對你說:「論福,必賜大福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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