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人的朋友耶穌/林文良牧師

 經文:約翰福音8:1-11

    本主日是中會所訂開拓教會奉獻主日,我們記念中會所開拓的教會的經費需要,信徒兄姐同心關心代禱與奉獻。中會的開拓教會基金,在過去也曾定額補助本會子會新北教會經費的需要長達三年之久,發揮實際補助開拓中教會需要的目的。

    約八:10-11:【台】「耶穌挺身起來,給伊講:「婦仁人啊,佇叨落?無人定你的罪嗎?』伊講:『主啊,無。』耶穌講:『我亦無定你的罪。去啊,今以後莫得閣犯罪!』」【華】「耶穌就直起腰來,問她說:『婦人,他們都哪裏去了?沒有人留下來定你的罪嗎?』 她說:『先生,沒有。』耶穌說:『好,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別再犯罪!』」請大家注意聽《台語漢字本聖經》記載耶穌在事件當下所說的話:「去啊,今以後莫得閣犯罪!」這實在是很美的一句話!

    耶穌一向被人視為罪人的朋友,祂不只同情人、原諒別人,祂也同罪人為伍,目的為要使罪人知過能改。耶穌外出總是三合一使命的化身:牧師、教師、醫師。事實上,最早期來到台灣的宣教師,很多都是這樣的化身在本地宣揚福音。

    醫師的任務是在救人的肉體生命,使病得醫治,而耶穌卻是靈魂的醫師,其任務是使罪人回頭改過,重新做人。這是醫師對欠安的人的態度,話又說回來,病患對醫師的態度應有信心,應該接受醫師的指導,病才容易獲得治療。罪人對耶穌也應該有信心,相信祂的寬容赦免,既往不究。不管我們過去曾犯了什麼樣的大罪,只要誠心悔改,祂都會以愛心去寬恕,因為耶穌同情饒恕所有的罪人。

    我相信我們當中許多信徒兄姐都有同樣深深的經歷,在我們生病的時候,我們迫切祈求醫治的源頭那位憐憫人的上帝,身體從祂得醫治恢復。當我們犯下過錯使人跌倒,因此得罪上帝、得罪人的時候,使人知罪的聖靈就來到我們當中,提醒我們為所犯下的過錯認罪改過,蒙神赦免。

    不過,我告訴各位,光看耶穌有同情心能夠原諒人,只是看看到祂的一半而已。耶穌的同情心、憐憫與赦免是有挑戰性的,祂的赦免是──

  一、希望對方懸崖勒馬,改過自新,請注意耶穌對婦人說:「不要再犯了!」

    在這世上,上帝為我們打開了一條救恩的路,耶穌基督為我們而死,但沒有任何人能夠替我們悔改。因此,改過自新是人的責任。聖經說世上沒有一個義人,連一個也沒有。世人都會走錯路、做錯事,但腳步走錯最少的,不一定是最好的基督徒,走錯路做錯事,能夠改過自新,勝過錯誤的,才是最好的基督徒。

    美國著名的人際關係學大師卡內基從他家走一分鐘可以到森林公園,他常帶小獵犬到公園遛狗。由於在公園裡很少碰到人,小獵犬也不會傷人,常常沒有給牠上鏈或戴護罩。有一天,他們在公園裡遇到一位騎馬的警察,警察嚴厲地說:「你為什麼讓你的小狗跑來跑去不給牠繫上鏈子及戴上護罩,難道不知道這是違法嗎﹖」卡內基輕聲地回答:「是,我知道,不過我認為牠不至於在這裡傷人。」警察說:「你不認為,法律是不管你怎樣認為的。牠可能會在這裡咬傷松鼠或小孩。這次我不追究,下次再給我碰到的話,你就必須去跟法官解釋了!」卡內基點點頭。可是,他的小獵犬還是不喜歡戴護罩。一天下午,卡內基的小獵犬在小山坡跑上跑下,突然間,他又看到上次那位警察騎著馬過來,他心想這下慘了,決定不等警察開口就先發制人。卡內基說:「警察先生,這下你當場逮到我了,我有罪,你上星期警告過我,若是再帶小狗出來公園不戴護罩的話,就要罰我。」「好說,好說。」警察溫柔地回答:「我知在沒人的時候,誰都忍不住會帶狗出來遛遛。」卡內基說:「的確忍不住,但這是違法的。」「你大概把事情看得太嚴重了......」警察告訴他:「你只要讓小狗跑過小山坡,到我看不到的地方,事情就算了。

    如果我們做錯了事,免不了必被指責,何不自己先認錯呢﹖那位警察也是人,也是會做錯事的一個人。聽自己指責自己,總比挨別人的指責好吧!

  二、耶穌寬恕罪人是要他忘掉過去。

    耶穌向犯罪的婦女說:「去啊,今以後莫得閣犯罪!」(約八:11,《台語漢字本》)為什麼我說台語漢字本這句話很美,因為耶穌說"去啊",祂的意思是要婦女不停留在過去,過去的就讓它過去,無所不知的主知道她的過去,也已經因著她的悔改態度赦免她了!耶穌說"今",耶穌要婦女在現在此時此刻做一個決定性的行動,來回應她對耶穌的正面回答。耶穌說"以後莫得閣犯罪",耶穌要婦女從此以後的行為舉止,與她對耶穌的回應言行一致,徹頭徹尾的改變。

    "過去"與"現在"是一種聯繫,先知以賽亞記載耶和華是一位寬恕祂的百姓的過去的上帝。【台】「耶和華按呢講:恁呣通紀念前的事,亦呣通想早時的代誌。看啊,我欲做一項新的事;今發現,恁豈呣知嗎?我欲佇曠野開道路,佇沙漠開江河。」  【華】「但是上主說:不要老記著往事;不要沉湎在回憶中。看哪,我要有新的作為,事情已經發生,你們看得見!我要在荒野中開闢通路,在沙漠裏挖掘河流。」(賽四十三:18~19)

    有一次在德國柏林召開的世界傳道人會議中,有一位弟兄在聚會快結束時站起來做見證,說:「數年前我無故濫殺白人,當時有五位宣教士乘降落傘到我們住的部落來傳福音,就在他們著地的瞬間,我即刻殺死他們。沒想到這五位宣教士的妻子及兒女仍不畏懼,依然前仆後繼再來這地傳福音。經由她們的見證,使我明白主的愛是如此長闊高深,我也因此經歷主的拯救。現在我不但得救,也作了傳道人,不斷地向他人傳福音。我的內心深深地向被我殺死的宣教士謝罪。今天我能站在這裡作見證,完全是上帝的愛。」

  三、耶穌要人向前看,努力達到目標,也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

    有一句成語說:「人非聖賢,熟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俗語說

:「回頭是岸」。耶穌深知人性的軟弱,過犯在所難免,重要的是跌倒了爬起來,再向前走。當然囉,人非聖賢(聖人),不過藉著天父上帝的幫助,可以邁向成聖的境界。耶穌對婦人的同情憐憫,並不是溺愛她、任由她,而是對對罪惡的挑戰:「不要再犯了!」,盡力潔淨自己,正是耶穌同情憐憫她的目的。

    人的天性喜愛定別人的罪,只為顯出自己的義。不過在上帝的眼中,人都是生活在罪中。自義的文士和法利賽人也是活在黑暗罪中,包括行在罪中這位婦女,以及其他許多站在婦女面前的眾人都是如此,他們都不認識自己處在罪惡中的光景。一個在黑暗中的人,如果他自己沾染骯髒污穢,他自己無法知道,同他在黑暗裡沾染骯髒污穢的,他們也無法知道,除非他們進到光中才知道。

    這世界的通病是罪人定罪人,事實上,在場當中沒有一個無罪的人可以定那婦人的罪,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早意料到的,才對那婦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定人罪的權柄是在上帝的手中,世上唯一無罪的耶穌基督,才有權柄赦免她的罪,叫她悔改行在光中過光明的生活。(約八:11)

    【台】「耶穌給眾人講:『我是世間的光。隨我的人,無行佇暗,反轉欲有活命的光。』」【華】「耶穌對大家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會得著生命的光,絕不會在黑暗裡走。』」(約八:12)約八:12是約八:1~11這則故事的結論,真光耶穌才是光照黑暗大眾的明燈。

    主耶穌是真光,是世界的光,祂講出人的需要,人都不能憑自己行義,達到上帝的標準,必須從罪惡中轉回,歸向光明,才得以過聖潔的生活。各位兄姊,至好朋友就是耶穌,耶穌才是世上眾罪人的朋友,既是我們的"朋友",祂早在兩千多年前,已經為我們的罪犧牲捨命在十字架上了。各位,今日耶穌能夠陪伴你,就像昔日祂陪伴那位婦女一樣,帶領你脫離黑暗,進入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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