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價值/蘇振財牧師

經文:馬太福音16:24-26

最近國內政治情況不穩定,經濟也不是很好、許多人也承受各種壓力,終日不得安寧。 51年前我開始來教會聚會,受洗49年,作傳道人也33年,直到今日我仍在思考人活在世上最要緊的事是什麼?或說作一位常在教會出入的基督徒咱生命價值觀何在?參加那麼多的禮拜聽了無數的講道,咱所求為何?什麼是咱一直在逃避的?什又是咱所渴慕的?

我的名子叫[振財],有一個哥哥叫[振發],意表我是成長在一個困苦卻欲圖打拼、需要賺錢發財的家庭中。年輕時我也在想〔賺大錢〕也是一件不錯的事,既能〔光宗耀祖〕,也能〔圖利妻兒〕,但後來我去選了一條人想不透的路去讀神學院當牧師,或許人的一生,有時不是用賺多少錢,積了多少財產來衡量、計算他的價值。
一般社會學者在分析現代社會大概有四種類型的人:
1. 度三餐的賺吃人。無特殊謀生技能的勞動階級,因無產祖業,若工作能固定,衣食無慮只圖一點點溫飽、孩子平安長大就已非常滿足。
2. 平凡的老實人。或稍有家業、安定的職業,懂得要存一點錢,行事保守、安份守己,不會去作犯法害人的事,自己滿足、自得其樂。
3. 暴發戶。幾十年來台灣從農業社會轉變為工商社會,有人投資生意賺大錢,有人平地起高樓,有人坐享其成因土地致富。
4. 投機份子。這種人一生盼望能發大財,有機會可以大撈一筆,善良的去買獎卷、股票,道德較差的就去騙、去歪哥、甚至去偷、去搶。

這是人性軟弱的地方,特別是在一個充滿世俗功利主義、誘惑處處的社會,人很容易沉迷在金錢與物質主義至上的世界。當然有錢不一定都能,但無錢卻萬萬不能。有人說現今台灣的社會,是過去不曾享受過的富裕,但也是道德倫理最墮落的一個時代(李喬說台灣人的醜陋面乃自私自利、無公共道德、在這樣的一個社會,咱所信服的基督信仰又有何意義?
剛所讀聖經耶穌向跟隨他的門徒說起一種生活的方式和價值標準,它不是用金錢來計算的?不是問你開何種車?住那個豪宅?有什麼地位頭銜?它是用你與上帝關係的來計算,也就用你是否以信仰上帝為中心的生活方式來判斷的。信仰不是要咱不能犯罪作壞事、不能作投機份子、要作好人,耶穌在此對願意跟隨祂的基督徒作一個很大的挑戰,祂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生命的意義不單指醫學上的呼吸心跳而已,它乃指向一種方式、有目標、有意義的生活態度-[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耶穌在此提出三項有關生命的事:

一、捨己:
捨己並非消滅自己慾望、放棄某些理所當然的享受,捨己也不是使自己一無所有,捨己乃是放棄以自己為中心的生活,改變以上帝為中心、為別人來活、來著想的一種生活態度。所以捨己的人並不是不會賺錢,只是他知道賺來的金錢目的為何?捨己在會計學上是不及格的,因為捨己一定對自己有損失、會喪失一些利益、時間、精神及金錢,但他知道這代價是值得的,因為因信來捨己的人,他知道他的生命乃是以耶穌基督的教導、上帝的利益為前題,上帝是他生命的管家,任何時候上帝呼召他、需要他時,他會拋開一切,投入與上帝同工的生活。

二、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
耶穌可以不必背十字架,可以不必走艱苦的路、可以不死,但祂知道祂來到世間的使命為要背十字架,並為眾人死使別人因祂而活著,祂一定要走此艱難的路,否則不能成就祂來世間的價值,因為無十字架就無榮耀。

每一個真正的基督徒都是如此他必須從每日獻身的生活中去發現自的負擔、自己該背的十字架是什麼?有一神學家說〔什麼是一個真正基督徒?他乃是一個在生活中,不斷體會上帝和別人的要求,並且願迎向前去承擔重擔的人〕。今日在家庭、在教會、在世界的生活中,你否發現上帝對你的呼召與所必需背的十字架是什麼?在群體的教會生中,你是否發現那位弟兄姐妹是你的[十字架]?而你願意誠懇、真心〔陪伴他〕走上一段信仰成長的路呢?

三、來跟從我:
有一個遊戲叫〔請你跟我這樣做〕,所有成員必需服從領袖的動作,跟著他來變化,如果作錯了或不依從就算失敗了,就要從此遊戲中被淘汰。真實跟從耶穌的信仰生活也是如此,所有的跟從者不論多麼困難,都必需遵照領袖耶穌基督的指引,在思想上、在言語上、在行為上,一生遵從到底。

愛耶穌比較容易,要像耶穌一樣的去愛人才是最困難的事。要作一個基督徒較容易,只要經歷慕道、受洗、接納的手續,按時作禮拜、奉獻一點金錢,誰都可稱自己為基督徒。但是要作真正耶穌基督的門徒就難了,因為耶穌的要求就是如此清清楚楚,沒有兩種標準、不能打折扣。這是一種道成肉體的事奉,是一種有血、有淚、有情感爭扎的事奉,它是超越生命、超越親情的人生,表面上看是為主〔喪失生命〕實際上是〔得著生命〕(太16:25)

有一本書描述台灣東部〔海岸山脈的瑞士人〕,從中我發現〔白冷差會宣教師〕65年前所寫令人動容的一封家書:
親愛的母親:
自拿波里上船後,穿過蘇彝士運河,陸續經過北非、印度孟買、雅加達、新加坡 、香港,經過一個多月的日夜兼程,我與其他會士弟兄終於抵達了台灣的東部。眼前這片美景只能用「歎為觀止」來形容啊!青翠的海岸山脈與瑞士的高山差不多,但美麗的太平洋卻是家鄉所沒有的。
天氣很悶熱,熱得讓人受不了,很多時候我都覺得自己快被烤焦了,而且這裡沒有會院,我們住的地方相當簡陋,更別提伙食了為了控制預算,我們的長上讓我們真的是吃不飽也喝不好,完全無法與在瑞士時相比擬;不過,這裡的人很窮,很多人都沒有鞋穿,相較之下,我們小小的犧牲刻苦,就顯得微不足道了。
雖然如此,我難免想著:如果偶爾能享用一塊家鄉的巧克力,搭配一杯香醇的咖啡,該是多麼美妙的事!然而這個調皮的念頭,還不足以成為「距離」的對比啊。親愛的媽媽,或許未來我們不是那麼容易見面了(對不起想到這裡,我的眼睛又濕了起來),但我相信您為我所流的思念淚水,將是天主胸前最美麗的一串珍珠。
親愛的媽媽,感謝您的捨得,好讓您最親愛的孩子能到異國遠方為天主的子民服務,好天主定會賞報您的犧牲與奉獻。我就要開始學習這裡的語言與文化,請為我祈禱,我可是一點把握也沒有。想念爸爸與弟妹們,我將在每晚的夜禱中與你們重逢。 您遠方的孩子敬上 1954.6.9
今日咱能否因此同樣的信仰有所決定?且是與本來咱一生的[生涯規劃]有所不同的?耶穌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十六:26) 表面上的意思乃說,人不能因物質或金錢的需求而不計代價豪取強奪,甚至連生命都不要了。另一種更深的意思乃是說-上帝對咱的要求乃是全所有整個的生命的奉獻,一個人可能每月都奉獻金錢,但自己卻不到教會來敬拜上帝,一個人也可能把嘴巴獻給上帝(唱聖歌隊、讚美團)
,生命的所有權仍是屬自己。

保羅說:〔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
,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馬12:1)上帝對咱的要求不只在金錢,更是全所有整個的生命及態度,這樣活祭的事奉和生活的態度,才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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